滑县院检察长肖建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绑架儿童案并获当庭宣判
2009年5月14日上午9时,由滑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洋、刘彩奇及刘守允绑架儿童案在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肖建钢出庭支持公诉,取得当庭宣判的良好公诉效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洋、刘彩奇、刘守允均系滑县老庙乡人,于2008年11月中旬三被告人预谋绑架老庙乡西中冉村沈振芳之子沈银升勒索钱财,并多次在沈银升上学途中对其进行指认,11月15日8时许,三被告人驾驶夏利轿车准备绑架沈银升,因上学途中学生太多未能实施。11月19日8时许,三被告人驾驶桑塔纳轿车,在沈银升去中冉小学上学途中将其绑架。之后又多次给沈银升的父母打电话索要赎金40万元最少不低于15万元,11月21日下午,三被告人拿到沈振芳交付的赎金15万元后将沈银升释放。
鉴于此案社会影响较大,为了更好地达到惩罚、预防犯罪,教育群众,警示他人的目的,滑县院检察长肖建钢出庭支持公诉,滑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洋、刘彩奇有期徒刑各十二年,判处被告人刘守允有期徒刑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