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院副检察长刘增光出庭支持公诉两起盗窃案
2009年7月14日,由龙安区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杰、陈金红两起盗窃案件在龙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为了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达到惩罚、预防犯罪,教育群众,警示他人的目的,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刘增光、检察员唐文伟出庭支持公诉,收到良好庭审效果。安阳电视台《法治安阳》对庭审现场进行了现场录制,择日将予以播出。
李杰涉嫌盗窃案:经查明,2005年9月6日,被告人李杰伙同贺陆红(已判刑)、孟庆(已判刑)等人窜至安阳市龙泉乡龙泉村跳窗进入赵秀英屋内盗窃现金1200余元。
陈金红涉嫌盗窃案:经查明,2004年2月16日凌晨,被告人陈金红伙同他人在马投涧乡下马泉村赵秋柱家盗窃耕牛三头。经安阳市龙安区物价局鉴定,价值4300元。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分组分类地向法庭出示证据,通过公诉人明法析理的论辩和深刻的法庭教育,两名被告人当庭均真诚悔过,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被害人所造成的危害,决心在今后的服刑改造中重新做人。
最后,龙安人民法院对李杰盗窃案当庭宣判: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杰因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又系从犯,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