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院查处一起农村干部贪污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款案
近日,汤阴县院查处一起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伙同他人贪污国家南水北调补偿款10余万元的大案。
犯罪嫌疑人范合平,男,43岁,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汤阴县韩庄乡附马营村党支部书记。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8年4月14日被汤阴县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决定拘留,同月28日被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牛文秀,男55岁,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汤阴县韩庄乡附马营村会计。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8年4月14日被汤阴县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决定拘留,同月28日被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海军,男,44岁,高中文化程度,汤阴县人,家住汤阴县城关镇永通路145号。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8年4月14日被汤阴县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决定拘留,同月28日被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牛五生,男,45岁,初中文化程度,汤阴县韩庄乡附马营村农民。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8年4月14日被汤阴县院立案侦查,同日由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7月31日被拘留, 8月6日被决定逮捕。
经侦查查明: 2004年9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对汤阴县韩庄乡附马营村实物进行调查,身为村干部的范合平、牛文秀利用负责协助补偿调查实物确认的职务便利,在调查范合平、牛文秀、张海军、牛五生四人所开办汤阴县韩庄乡食用菌公司时,与张海军、牛五生等人密谋,由张海军、牛五生提供虚假材料,范合平、牛文秀在协助调查时予以确认,致使省调查人员将既不属于南水北调一期征用拆迁范围,也不隶属于该公司南墙外的村民曹平的食用菌大棚纳入该公司按整体迁建一并补偿。共骗取国家补偿款100700元,由该四人非法据为己有。该案是我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中查处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目前,该案已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