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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院追诉的一名漏犯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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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关区检察院追诉的漏犯黄玉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撤销其前罪判处的缓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于2009427将犯罪嫌疑人谢其成、吴石松涉嫌诈骗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人认真审查卷宗,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谢其成、吴石松,认为谢其成、吴石松的老乡黄玉妙也涉嫌诈骗犯罪,且数额巨大,遂经领导同意,向北关公安分局发出追诉黄玉妙通知书。北关公安分局接通知后将黄玉妙上网追逃,并于20091119将犯罪嫌疑人黄玉妙移送审查起诉。黄玉妙归案后,对其诈骗罪行供认不讳。

被告人黄玉妙,男,农民。因犯诈骗罪,于200968被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黄玉妙在200811171118,与谢其成、吴石松(2人已判刑)、黄大生(另案处理)预谋后,分别将被害人郭某、芦某骗至安阳市新大地宾馆和新兴快捷宾馆,然后分别假扮台湾老板和购买假币的托儿,以能够用真币按一比五的比例兑换台湾造的假人民币为诱饵,分别骗取郭某现金6万元、芦某现金15.7万元。

作者:北关区院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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