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院依法纠正30名减刑假释不当案件
2009年下半年,龙安区院监所科提前介入安阳市监狱减刑、假释工作。在针对340名资格罪犯逐一审查的基础上,又分别对获得奖励较多、呈报减刑幅度较大、拟假释的罪犯进行了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30名罪犯的减刑、假释不当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在此期间,龙安区院监所科集中时间、人员,深入各个监区,全面开展调查,严格进行监督。例如:在四监区检查时有犯人反映罪犯苗志亮在2008年期间被关禁闭、并打伤同监室犯人,一贯表现不好,后经过调查档案以及该罪犯的日常考核记录发现该犯确实不符合减刑法定条件。基于该犯在监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我驻狱检察室及时建议监狱取消其下半年减刑资格,狱方积极采纳了建议,取消了该犯人下半年的减刑资格。又如,在审核六监区资格人选时,发现罪犯步天宝系累犯,监区呈报减刑幅度较大,未将该犯列为从严范围。我驻狱检察室随后向监狱提出对该犯要从严,要求减去三个月幅度的建议。狱方也及时纠正了监区对该犯人所呈报的减刑幅度。
通过这次对减刑、假释工作的严格监督,确保了刑罚的正确执行。犯人一致反映这次减刑、假释,公平、公正、透明,切实让犯人感受到要想获得减刑资格,必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奖励。从而促进了犯人的改造积极性,提升了罪犯的改造质量。







